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网球场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网球场是学校开展网球教学、训练、竞赛的专用场所。其他运动项目不得在网球场地上进行活动,上课和训练以及开展网球竞赛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场内。
第二条 入场人员需自觉遵守运动场地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接受场地管理员的管理,爱护场内设施、运动器材,保持场内环境卫生及地面整洁,维护运动秩序,保证运动安全。
第三条 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口香糖、废纸杂物等。
第四条 禁止穿高跟鞋、带钉皮鞋、硬底鞋入场;禁止穿足球鞋入场。
第五条 禁止携带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如:各种碳酸饮料、含糖有色饮料等)及其他有损地面物品进入场内。
第六条 打雷、下雨天气 ,所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场内活动,以防雷击和由于地面湿滑而造成运动损伤,确保人身安全。
第七条 禁止在场地上使用杠铃、哑铃、铅球、等器材;禁止用钝器击打地面。
第八条 严禁带宠物进场。
第九条 严禁擅自挪动场内附属设施,严禁攀爬、翻越围栏、护网,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摔伤或其他严重后果者,责任自负。
体育教学部
2013年8月28日